fi → zh 和用户需要什么([[[[Special:Diff/6993557]])

fi → zh 和用户需要什么([[Special:Diff/6993557

fi 和 zh 用来做例子应该是同质的(en 之类亦然),换掉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问题,况且还有显示用户熟悉的语言的好处。

Arthur2e511:56, 9 September 2016

那么您的“不要过分偏离愿意”就想到了“用户需要什么”么?敢把外文翻成中文的人,无论来自简繁社群都或多或少秉承着当年严复的信达雅原则,而您的“不要过分偏离愿意”意味着我或者其他翻译者“可以适当的偏离愿意”(我现在改为“不要太过偏离原始消息”其实也只是站在您的角度),于是这是不是违背了那个原则呢?

另一方面,就您的讨论页上写的Punctuations: I generally follow this guide for Chinese. 我希望您移除那一条,我的理由是:这个内容的许可协议是CC BY-NC-SA 3.0 Unported(知识共享 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相同方式共享3.0 Unported),而这无论如何都与GPL(甭管v2还是v3了)、MIT、3-clause BSP等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格格不入(除非您告诉我有理由能让这文档中的内容属于公有领域我才可能接受)。

Liuxinyu970226 (talk)14:31, 9 September 2016

CC里面的NC和你去follow一个guideline并没有什么关系。NC约束的是share&adapt之类的情况。

Arthur2e500:22, 9 October 2016

又用你字,真当我不敢玩编辑战?我要玩了玩shi您。

“NC约束的是share&adapt之类的情况。”有本事您在C区上传一个NC许可的图片试试,不被挂copyvio才怪了,这边比C区还要自由,C区是CC BY-SA这边是CC BY,允不允许CC BY-SA我不太清楚,但肯定不允许NC。我对NC的态度就是见到一个回退或移除一个。说的非常不好听一些:有本事试试。

Liuxinyu970226 (talk)10:16, 9 October 2016

我认为你在无理取闹——在C区上传图片构成share。

遵循的几条观点本身是不受版权控制的,你愿意重新叙述一遍也可以。这个文档和1.1版本的所有差异部分都可以按照GFDL释出。

Arthur2e504:30, 14 October 2016
 
 
 

我想再说一遍:您有听我说话么,@Arthur2e5:

come on baby
Liuxinyu970226 (talk)14:38, 14 September 2016
 

补充一点:您是来这边好好做翻译的么,标题什么“和用户需要什么”,说得不好听些当我中国移动的客户啊

Liuxinyu970226 (talk)10:13, 3 October 2016